
吉隆坡:一名前公司**在会议法庭声称,他指示公司秘书使用伪造文件来做公司的财务报表,被控教唆。
六十四岁的Tai Boon Wee是GIIB Holdings Bhd的**,他被控不诚实地指示五十四岁的machoi Peng使用伪造的文件,即该公司截至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(第三季)的中期财务报表作为真实文件。
他涉嫌于去年5月29日在Bukit Kewangan交易广场的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办公室犯下罪行。
他拒不认罪。
他被控触犯《刑事法典》第109条,一经定罪,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,或两者并罚。
副检察官Anis Najwa Nazari在一份担保书中提出2万令吉的保释金。
她还要求法院附加一项条件,要求被告每月向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报到一次,并向法院交出护照。
“泰本应该更早被起诉,但他经常在国外,控方很难找到他的下落。
“因此,我们认为他有潜逃的风险,”她说。
会议法庭法官Azura Alwi将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,由一名担保人担保。
她还命令泰将护照交给法院。
戴耀辉由律师Wan Shahrizal Wan Ladin代表出庭。
该案定于7月5日开庭审理。
去年1月13日,Tai在会议法庭上提出了两项指控,即向审计公司提交虚假文件,涉及价值295万令吉的二手机器的销售和处置。
然而,同年10月24日,高等法院批准了戴永泰的撤销指控申请,撤销了对他的指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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