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马六甲:一名前财务主管被两个独立的法庭判处四年监禁,此前她承认了六项刑事违反信托罪,涉及金额超过60万令吉。
陈小玲,43岁,是三个孩子的母亲,昨天在法官Hakim Mohd Sabri Ismail和Darmafikri Abu Adam面前分别认罪。
根据事实陈述,Tan在重要时间作为一家公司的客户主管,通过将公司的钱转移到她的个人银行账户和她前夫的账户,总计令吉680,108.13,犯下了CBT。
据称,这些罪行于2019年5月24日至10月23日在马六甲登加区马六甲Mahkota广场Jalan PM 5号的Hap Yeng Seng Sdn Bhd发生。
针对Tan的所有指控都是根据刑事法典第408条制定的,该条款规定了1至14年的监禁,以及定罪后的鞭刑和罚款。
副检察官Muhammad Nazrin Ali Rahim和Rashidah Baharom被起诉。
与此同时,Tan由律师Nur Atifah Kamal Effendi代表。
两家法院均就每项罪行判处谭有期徒刑四年,并下令自2023年6月20日被捕之日起同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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