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隆坡,12月16日——马来西亚皇家海关总署(RMCD)宣布,从2024年1月1日起,马来西亚将对网上销售的低价值商品(LVG)征收10%的销售税。
根据2022年预算,马来西亚本应从2023年4月1日起,对网上售价低于500令吉的商品征收10%的LVG税,但今年3月,马来西亚商务部无限期推迟了这一计划。
该部门于2023年11月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LVG销售税常见问题解答(FAQ)中表示,尽管LVG销售税立法已于2023年1月1日生效,但LVG销售税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征收。
rmg定义LVG为所有商品-不包括香烟,烟草制品,令人陶醉的酒,电子烟和用于吸烟的制剂-以不超过500令吉的价格出售,并通过陆路,海上或空中带入马来西亚。
如果在12个月内将LVG带入马来西亚的销售总额超过50万令吉,在在线平台上销售LVG或经营LVG销售和购买在线市场的人必须向rmmcd注册。
另外,RMCD还于2023年11月3日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了一套关于LVG销售税实施的指导方针。
市民如欲获得更多资料,可浏览水事处网页http://www.customs.gov.my/en/pages/main.aspx。
同时,根据总检察署于2023年12月8日公布的联邦**公报,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已于2023年12月4日签署了《2022年销售税(修正案)法令:指定征收和征收低价值商品销售税的生效日期》。
“在行使《2022年销售税(修正案)法案》(A1671法案)第1(3)款赋予的权力时,部长指定2024年1月1日为对低价值商品征收销售税的生效日期。”——马来西亚